
专业的南京讨债公司、南京要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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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admin 时间:2025-06-07
夫妻子女开有限公司,啥情况下会承担无限责任?
一般而言,在有限责任公司里,当夫妻子女身为股东时,他们仅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上限,对公司承担相应责任,并非承担无限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这表明公司需以其全部资产对自身产生的债务负责。
股东只需在其出资范围内承担风险。
当然,唯有在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或滥用股东有限责任以逃避债务等情形下,才有可能 “刺破公司面纱”,使得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此类情形并不常见。
所以,正常情况下,若夫妻子女开办有限责任公司,他们仅需按自己的出资额限度承担责任,无需承担无限责任。
然而,具体情形还得依据公司实际运营状况以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全面判断,不可一概而论。
案情回顾:
小庄与小匡是夫妻,小小庄是他们的子女。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运营过程中产生债务,债权人小谷要求小庄、小匡和小小庄承担无限责任。但小庄等三人认为自己仅应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通常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清偿债务。
除非股东存在诸如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等逃避债务的情况,否则一般不会承担连带责任。若小庄等三人不存在此类情况,便不应承担无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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