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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欠债,共同房产会被执行吗?

发布:admin 时间:2025-04-03

夫妻一方欠债,共同房产会被执行吗?

一般原则是,夫妻中一方的债务应由其个人资产负责清偿。

但在现实中,若债权人获得另一方的授权许可,那么在处置义务人一方的债务时,便能够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执行。

夫妻一方欠债,共同房产会被执行吗?

相反,要是配偶没有给出同意执行共同财产的意见,也可以先依照法律规定对共同财产进行分配处置,之后再使用属于债务人一方的那部分财产来偿还债务。

相关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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